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规定: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。按照《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“跨省通办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残联厅函〔2022〕63号)和《2024年青岛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通告》要求,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,10月31日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,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,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。请尚未办理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用人单位尽快申报办理。
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
2024年10月11日